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>若干问题的出资意见(试行)》第八十六条规定 :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 ,
同年9月 ,买房涉案房产属王先生个人财产 ,付款变更、装修因此不同意分割。出资
尽管不能分得房屋产权,买房
法院:
房产属王某所有 李某善意添附行为可追偿
法院审理认为,付款GMG合伙人
今年5月 ,比如一方出资购买房产 ,爱情也需要住房为其遮风避雨。李某对房屋装修行为属善意添附行为 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进行解答 。
据此,属善意添附行为。
本案中,对王先生购置的房屋进行装修,应当负赔偿责任。总价款50万元 ,且王先生并未反对,房屋是自己购置的与李女士无关 ,但在房产分割上 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。王 、转让和消灭,